| 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的棉花税则号:
52010000和52030000
配额分配下发机构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商务部
关税内配额申请期:
上年10月15日至30日
关税内配额有效期:
当年1月1日至次年2月底
关税内配额的申领条件:
1、国营贸易企业;
2、上年有进口实绩的企业;
3、纺纱设备5万锭以上的棉纺企业。
关税内配额证的申请和下发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机构
关税内配额数量的分配原则:
1、分配总量满足申请总量
根据申请者的申请数量、历史进口实绩、生产能力和其他相关商业标准
进行分配。
a、有进口实绩的申请者,可优先获得。
b、无进口实绩的申请者,根据加工能力或经营数量等按比例分配。
c、申请数量低于按比例分配数量的,则按申请数量分配。
d、分配的最小数量将以每种农产品商业上可行的装运量确定。
关税内配额的再分配:
1、未使用完的在当年9月15日交还配额。
2、其他用户可9.1-15日提交再分配申请10.1日前可知道再分配结果。
3、未使用完并未按期交还者,在下年度分配配额中做相应扣减。
获得棉花进口关税内配额资格者发放加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专用
章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配额证的使用方法;
1、适用于一般贸易、加工贸易、易货贸易、边境小额贸易、援助、捐
赠等贸易方式进口。
2、由境外进入保税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产品,免予领取。
3、从保税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出库或出区进口的关税配额农产
品,海关凭《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按进口货物管理的有关规定
办理进口手续。
4、实行一证多批制,可多次办理通关手续。
5、散装货物每批次进口溢装量不得超过该批次的5%。
配额证的交还;
1、使用完配额者,在最后一批次进口报关后,于20个工作日内将海关
签章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第一联(收货人办理海关手续联)原
件交原发证机构,否则视为未完成。
2、未使用完配额者,将《农产品进口关税 配额证》第一联(收货人办
理海关手续联)原件于下一年1月底前交原发证机构。
棉花进口权通过有贸易权的企业进口
关税内配额数量分配中的国营贸易企业
1、中国中纺集团
2、北京九达纺织集团公司
3、天津纺织工业供销公司
4、上海纺织原料公司
5、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6、新疆农垦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