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08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行5%-40%滑准税。笔者愿根据政策调整的方案,与业者共同探讨,08年新方案与07年方案相比,出现了哪些变化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根据12月28日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08年版》规定了2008年进口棉花滑准税具体计算公式,以下为笔者根据具体公式做出的理解) 2008年进口棉花滑准税计算公式有所简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08年版》(P974页)规定,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适用滑准税形式暂定关税,并对“08年进口进口棉花滑准税计算公式”做出了具体细化,新的办法对滑准税计算方法进行了简化。具体方式如下: 1.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1.397元/公斤时,按0.570元/公斤计征从量税; 2.当进口棉花完税价格低于11.397元/公斤时,暂定关税税率按下式计算: Ri=Pt/Pi +α×Pi -1 Ri-暂定关税税率,当Ri按上式计算值高于40%时,取值40%; Pt-常数,为8.686 Pi-关税完税价格,单位为元/公斤。 α-常数,2.526% 对上式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公式变化:Pt值由8.8修改为8.686,其他参数不变。
调整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最低税率下调一个百分点,由原来的6%-40%下调到5%-40%。 二是将公式系数Pt由8.8调整为8.686,α为2.526%不变; 三是对于完税价格高于11397元/吨的进口棉,按570元/吨的固定关税征收 四对进口棉花滑准税计算公式略做简化。
总体看,此次税率调整的基调是对中高等级进口棉征税成本下调,中低等级的税率基本保持不变。最大的特点保留了07年方案的一些特点,即取消了所谓的“进口棉到港保底价”,但在07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了征收固定关税的概念。
由于新的滑准税税率计算公式参数较多,计算十分复杂,为便于让读者更全面了解新方案与原方案的不同及特点,下面就借图表对比不同报价情况下外棉价格的变化趋势进行全面分析,为统一起见,我们约定进口棉成本价格=进口棉完税港口提货价+港口费用人民币200元/吨;根据2008年1月棉花进出口汇率调整通知,人民币汇率取7.3698
新的滑准税调整方案与07年方案在具体实施上,基本将外棉价格分成三段区别对待:
一、进口棉价在44美分及44美分/磅以下的,进口棉成本基本不变 二、在45-70美分的,新的税率比旧的低约130元/吨左右的成本 三、进口棉价70美分以上的,价格越高,较07年方案相比,进口成本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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